旧车保险按新车算|二手车"高保低赔"车险条款面临改革!
日期:2013-05-29 阅读:次
【中南汽车教育网 行业动态】近日,中顿教育对人保、平安、太平洋三大保险公司调查发现,汽车保险有不少“猫腻”。购买一辆价值仅五万元的二手车,在缴纳保险费用的时候须按十万元的新车价,出了事理赔却只能按二手车价——车险行业竟然有如此“霸王条款”。这将是二手车行业另一打阻碍因素。
车险为何对二手车“高保低赔”
一辆开了3年多的标致307轿车现在也就值五万元,保险公司给出的车损险保险金额却将近10万元。保额高意味着保费高,自己的保费要白白多掏不少。
经过咨询,平安车险销售人员说道,根据公司统一规定,无论驾驶多少年的机动车,车损险保险金额都须按新车购置价来计算。这样一来,李先生2010年购买的标致307就要按照新车标准交保费。但若按旧车入保,他至少可以节省近一半的保费。
中顿教育分别致电人保、平安、太平洋三家保险公司,三家公司客服人员告诉记者,他们的报价是在系统中统一查询的,而系统给的报价就是当年的新车购置价。人保车险客服人员表示:“价格是系统中默认的,我们没有办法给出任何优惠。”
调查发现近80%的车主不知情
根据这段时间的调查注意到车险保额的车主并不多,多数人由于嫌麻烦等原因对保费的计算方法几乎一无所知。从事汽车维修工作多年的二手车评估师说道,看起来对汽车并不陌生,但从2008年购买了那辆铃木奥拓至今,他对自己汽车保费的算法却并不清楚。翻出放在家里的保单,他才意识自己今年交的保费是按新车购置价收取的。
“对保费一直糊里糊涂的,因为有认识的熟人,所以也没有一项一项地问明白保单的内容,感觉熟人是不会坑我的。但是现在来看,保险公司在定价上确实存在猫腻。”
二手车按新车收费按旧车赔付
确定保险金额可按新车购置价或新车购置价内协商价两种方式计算,投保人可自愿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投保。但在实际操作中,车主的选择权却被保险公司剥夺了。记者经过多次咨询发现,车险工作人员大多表示,只能以新车购置价来确定保险金额。
更让车主费解的是,以新车价投保,却并不等于能获得等同于新车价的赔偿。史先生在保单上看到,当机动车发生全部损失时,应参照出险时车辆的实际价值进行赔偿。根据该条款,9座以下非运营客车按月折旧千分之六计算,最高折旧不超过新车购置价的80%。也就是说,他只能按照新车购置价折旧3年后的车价获得赔偿。这显然与多数消费者认为的保多少赔多少相左。
保险公司说法被指不合理
中顿教育就这个问题向保险公司进行了咨询,太平洋车险公司工作人员给出的答复是,因为车辆发生部分损失时,保险公司是以新配件进行置换,不可能换一个旧的零件给车主,而且如果车主一年多次发生事故,赔偿金额可能会超过车辆的实际价值,因此无论行驶多少年的机动车,都要按照新车购置价格计算。
对于该解释,市保险行业协会财产险工作部高主任认为,保险公司的理由是站不住脚的。车损事故发生后,无论用新的零件还是用旧的零件,保险公司都是在保额范围内去赔偿,与零件新和旧没有关系。另外,尽管部分损失在索赔案例中占比较多,但其中如剐蹭等大多数案例的损失赔偿金额很小,所以以此为由放大到全部案例是不合理的。此外,保险公司并未公布其赔偿总额中车辆发生全损占比是多少,如此直接将全部车辆按新车购置价计算保费并不公平。
中顿教育分析“高保低赔”7月有望解决
保险公司就会拿出《保险法》中保险金额不得大于保险标的物实际价值的条款,主动承认“高保低赔”的车损险合同部分无效,另外一个问题是,即使投保人向法院起诉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会败诉,但是实际上通过起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却是少之又少。法院认定不合法,保险公司也明知不合理,车损险合同中“高保低赔”等涉嫌欺诈的霸王条款却没有被保险公司和相关监管部门废除,而是依然堂而皇之地存在着。
根据保险行业协会财产险工作部了解到,二手车“高保低赔”条款可能在今年7月份得到解决。“今年7月份推出的新车险改革方案有可能解决这个问题。预计7月将可以实现旧车折旧投保。”这一举动将推动更多的车主购买二手车。真正在购买二手车中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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