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买卖规范-湖北全省实施《湖北省二手车买卖合同》
日期:2013-06-12 阅读:次
【中南汽车教育网 行业动态】“贪小便宜在外边开票,出了问题却找不到人。”荆州的某先生去年花3万元购买了一台爱丽舍轿车,在“车托”的带领下过户开票总共只花了80元,比市场便宜一半还多,可汽车买回家后,他发现里程表被“动了手脚”,之后他再去找车托,“车托”却表示他只是中介,对车的质量概不负责。
针对这一现象,省商务部门与工商、税务、交管等部门协调联动,在全省范围内推行统一规范的二手车买卖合同。《湖北省二手车买卖合同》全省实施,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国税局等管理部门表示,将于6月3日起在全省范围实施《湖北省二手车买卖合同》。今后,在二手车市场交易车辆的市民请签署由省工商局监制的《湖北省二手车买卖合同》,以防自身权益受到侵害。
由省工商局监制的《湖北省二手车买卖合同》。《合同》文本共11页,其中对买卖双方信息、车况基本情况、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等均有明确规定。“让交易在消费者面前更为透明。”分析人士说,统一格式的买卖合同,能有效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记者注意到,《合同》对二手车交易价格、付款方式、手续费、交易费及违约金等都有明确规定,消费者在二手车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一目了然,这也效杜绝了以往车贩子先随口报价,交易进行到一半时又漫天要价的现象。在《合同》中,不仅有双方二手车的实际交易价格,还要附上第三方评估报告的参考价格,这也将给税务部门征税提供了有效参考。
签订《合同》时,卖家还需向买家提供一份详细的“车辆状况说明书”,使用年限、里程、重要配置、是否曾发生事故、何种事故等都需明示,而一旦买方发现卖家提供信息与实际车况不符,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赔偿损失。“评估公司检测车辆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二手车交易市场承担。”相关工作人员介绍,除了车辆价格和基本情况透明化外,交易双方还能约定质保范围和期限,这让购买二手车的消费者也多了层保障。
今后,凡在我省上市交易的二手车,必须经过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评估,同时,二手车市场、经销公司、经纪公司在二手车交易中,必须使用由省工商局和省二手车行业协会统一印制的交易合同书。
不难发现,《湖北省二手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核心内容就是二手车交易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合理确定车辆交易价格,杜绝价格弄虚作假、偷逃漏税、不正当竞争和侵害消费者权益等问题。
省工商局合同监管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加快推广统一的二手车买卖合同,通过示范合同促规范,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以杜绝“消费陷阱”、“霸王条款”,有效保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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