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强制报废二手拼装车 或判刑2年罚10万
日期:2013-06-27 阅读:次
【中南汽车教育网 行业动态】据了解,近期二手车市场出现过很多拼装车案件,一般车贩是购买报废车,在无生产经营许可手续的情况下,私自拼装。车辆拼装后,在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下对外出售。或被人民法院判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期二年,并处罚金10万元-20万不等的处罚。如有构成人员伤亡那么将会更加严重。下面中南汽车教育网就带大家了解拼装车案件。
刚买的买二手车经常出问题,不敢上路,
据了解这辆二手车是今年今年2月初,从某二手车门头处看到,门口停放着多辆等待出售的二手车。在该二手车门头处,当场相中了一辆蓝色豪沃自卸车,当场开车驾驶了一圈。由于觉得该车动力等各项性能都不错,成色也较新,价格合适,便当场以16万元的价格跟老板王某成交。当时还觉得这个价格买的车,还不错,感觉物有超值。
就在今年3月正式使用这辆车的时候,第一次开着这辆车运输砂石料时,车辆就出现了故障——变速箱挂不上挡位了,载重物刹车不是很好。出现这一问题后,马上联系到了卖家,对方进行了免费维修,此时也并未在意,毕竟是二手车。然而,在几次使用货车的过程中问题问题越来越多,很多零件都会出现一些小故障,为了安全起见,就开到4S店进行一次整体的维修。经过4S店工作人员的检测和维修,他们怀疑这辆车是辆事故报废车,车上有很多旧部件不说,还都是组装的零件,于是这才反应过来自己上当受骗了,还好没有开这辆车走高速或者用长途用,不然真的太危险了。
经过详细调查后确定由报废车拼装而成
公安局经侦大队的民警立即进行了调查。结果发现,该车发动机号与该车型号登记不符。通过查询自卸车车架号,民警发现这辆自卸车为事故报废车。民警从人民法院调取了事故档案,事故认定书等材料中显示,这辆自卸车是2011年在昌乐出了严重交通事故,当时,两辆大货车相撞,涉案的这辆货车驾驶员当场死亡,当地物价部门认定,已无维修价值,强制报废,看到这里,当时整个人一打颤,感觉自己是从生死边缘走了一圈,于是报警立案要求警方处理这次事件。
民警立即对私拼报废车出售的犯罪嫌疑人进行抓捕,车贩对事实供认不讳。经查,车贩今年37岁,寿光人,从事二手车交易生意。2011年年底,以7万元的价格,从事主手中购买了这辆强制报废的自卸车,自己又购进了价值4万元的便宜汽车部件,其店里的维修工利用7天的时间,将这辆报废车拼装成功。然而,维修工从去年年初刚开始学习车辆维修,从未进行过相关业务的培训,只会拆件换件。所以导致了这辆车一上路就出现问题如此频繁。
法院判定车贩被判刑并处10万罚金
6月17日人民法院审理了该案件。经审理查明,犯罪嫌疑人购买报废豪沃自卸车一辆,并购买组装配件重新组装。在该车辆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情况下,以16万元的价格销售卖出。根据证人证言、山东省涉案物品价格鉴定结论书、昌乐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人口信息、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等证据证实,足以进行认定。被告人明知是不合格产品仍冒充合格产品予以生产、销售,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为保护国家对产品质量的管理制度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被告人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期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根据整个案件的来龙去脉,相信二手车商或者消费者也会,在买卖二手车的时候都会更加谨慎,不过从另一方面可以促进二手车市场的诚信发展,国家颁布相关的法律制度来强制性规范,这样市场才会诚信话,客户也才能放心购买,同时也需要建立起二手车完善的售后体系和交易流程的正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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