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交易税买方缴纳 二次过户需交增值税
日期:2014-08-07 阅读:次
【中南汽车教育网 行业动态】二手车交易税现在又有新规定!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二手车经营业务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公告称,经批准允许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的有关规定,收购二手车时将其办理过户登记到自己名下,销售时再将该二手车过户登记到买家名下的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销售货物的行为,应按照现行规定征收增值税。
二手车交易税转嫁二次买方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二手车经营业务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中明确规定,二手车经销商在收购二手车时将其办理过户登记到自己名下,销售时再将该二手车过户登记到买家名下的行为,属于销售货物行为,应按照现行规定征收增值税。这样一来,二手车经过二次过户时,买方需缴纳增值税。
二手车交易税可视情况而定
纳税人受托代理销售二手车,受托方不向委托方预付货款,且委托方将《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直接开具给购买方,受托方按购买方实际支付的价款和增值税额 (如系代理进口销售货物则为海关代征的增值税额)与委托方结算货款,并另外收取手续费。凡同时具备以上条件的,将不征收增值税,同时不具备以上三个条件 的,将视同销售征收增值税。
二手车交易税新规的目的
在二手车流通环节中,部分纳税人取得了二手车经销的资质,实际经营过程中,虽与卖方签订车辆收购合同,实际上交易车辆并不过户到企业名下,销售时向买 方开具二手车发票,车辆直接由卖方过户给买方,收购二手车时并不办理过户登记,销售时该二手车直接从销售方直接过户到购买方。
市场中多数二手车交易都是通过二手车经纪公司或经纪人完成,由于经纪公司不用交二手车增值税,而经营公司需要缴纳,所以为了降低成本,不少二手车商通 过各种‘变通’规避增值税收,令二手车市场秩序较为紊乱,影响了二手车市场的正常发展。所以为了规避二手车交易环节中的漏洞,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特意在 原有二手车经营业务增值税问题上进行重申。
二手车交易税新规的出台对整个二手车流通环节来说不会有太大影响,只是在二手车二次倒卖环节中,买方需缴纳增值税,对于消费者来说,从二手车经销商那儿购车的成本将有所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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